2016年9月1日 星期四

奧運總結三:奧運是時候突破框框!

相信除了少數人之外,很少人會認為今屆奧運會是成功的,幸好,下屆奧運輪到日本來舉辦,大家立時放下心頭大石,再下屆,可能是巴黎、羅馬、洛杉磯等,都有主辦大賽經驗,看來問題也不會太大。

這又引發另一個問題,發展中國家真的適合舉辦奧運這類大型運動會嗎?

其實這也怪不了巴西,畢竟,奧運不同世界盃,涉及的體育項目多,而且集中在短短兩個多星期(世界盃反而接近一個月),不但代表短時間內有成千上萬運動員前來踩場,單是比賽賽期已經令人頭痛,何況還要興趣各式各樣的體育設施,還有連接這些設施的基建,絕對是一項大工程!

有趣的是,現代奧運會萌芽之時,除了第一屆雅典奧運因歷史因素而備受重視外,第二屆巴黎奧運和第三屆聖路易斯市,都把奧運當作世界博覽會的一部分,過了一個世紀,現今奧運會似乎又重複舊路,不同的是,昔日奧運會只是世博會的一部分,現今的奧運會本身就是一個多姿多采的「世博會」,甚至是嘉年華會,是讓人趁熱鬧的地方。

不過,下屆可是更恐怖!當日奧委會曾規定不能再增加項目,要新增項目就要先刪減舊項目,但現在不說便等如「不存在」,下屆便一口氣新增六個項目,是日本還好,至少棒球及壘球不用興建新場地,但換上某些國家,可能又要另建棒球場,最慘奧運完結後,也不會又太多人去使用這個球場(棒球你估易學?),你說多浪費!

所以,奧運真的要像現在那樣,由全球不同城市競逐主辦權嗎?在這個普遍人民開始反對大白象反對無故大興土木的年代,可能主辦權永遠落在那些專權國家之手,因為只有這些國家,才願意不計成本地去宣揚國威(橫豎又不是領導人出錢)。

有人建議,不如讓奧運永久由雅典主辦,那麼那些基建設施每隔四年使用一次,怎樣說也比「用完即棄」划算,也人建議,奧運只限發達國家主辦,這些國家主辦大賽經驗豐富,而且本身已有大部分完善基建,勞民傷財程度較底——當然,這種超級政治不正確的建議,應該會比左膠鬧死!

不過,換個角度,誰說奧運一定要由一個城市主辦?當年交通不便,由一個城市來主辦,或許比較容易管理,但在今天,坐飛機超方便,電視轉播超發達,通訊全無界限,真的要限死一個城市舉辦不可嗎?當年北京奧運馬術在港舉行,不是一樣好端端嗎?下屆歐洲國家盃會分前散在13個國家舉行,相信也沒有多少人覺得有問題。那麼項目更多,涉及人數更多的奧運,為何不可以「分散投資」呢?那麼棒球賽就讓日本美國那些有充足設施的國家舉辦,不用起甚麼新球場,帆船就讓那些海港城市舉辦吧(當然水質要好過巴西)。那麼,即使小如香港,大概也可以沾沾光,成為奧運主辦城市。

或曰,奧運是貴在交流嘛!廢話,大家來奧運,無論能否奪金,目標就是比賽,不是來識朋友,菲比斯與保特能否見面,只影響到FB的呃Like數,對一屆奧運是否成功,是丁點兒關係都沒有的。

然而這仍然解決不了一個問題,就是奧運項目如此多,同期舉行,即使分散各地,注意力難免落在大項之上。我也曾經無聊地想,既然有夏季奧運會和冬季奧運會,那何不增設一個秋季奧運會,把部分夏季奧運會項目撥到秋季去,第一,愈來愈多城市,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新興城市,都想透過主辦奧運來顯示軟實力,多一個奧運會,便多一個城市獲益,而且項目分薄了,也令奧運不再是大國的專利,應該也不會那麼易「甩轆」吧;第二,某些項目,如單車、室外的球賽,根本不宜在炎炎夏日舉行,改在秋天,對選手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;第三,多一個奧運,可適量增加項目,而每一個項目所獲的關注也較多;最後,奧委會多辦一次奧運,便多一個賺錢的機會,雖然奧委會已富可敵國,但沒人會嫌錢多吧?

只是,在可見的將來,奧運還是會像現今的模式。每屆奧運會,只有兩個星期多一點,卻有無數個單項在進行,大家根本沒時間也沒餘暇去關注某些較冷門的項目。很多項目,根本就是「輕輕的我走了,就如我輕輕的來」,幾乎不留下半點漣漪,只遺下那些體育設施在養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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